3月18日中午11点58分,海盐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海盐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开枪,还打伤了一位病人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迅速疏散现场人员,将嫌疑犯制服,并带回审查。
经调查,嫌犯梁某,38岁,四川人,无业。在医护人员对其输液时,梁某表现出狂躁症状,突然取出贴身携带的射钉枪,朝上击发了两次,并用枪柄砸伤了正在急诊室挂盐水的患者徐某。
据警方查证,梁某有躁狂性精神疾病史,2014年曾三次被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,其所持的是工程装修用的普通射钉器(又称射钉枪),击发的是无射钉的普通射钉弹。
那么,梁某为何需要带着射钉枪去医院?昨天,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正常采访时,警方表示,梁某时常处于精神狂躁状态,审讯暂时难以深入,事件具体原因还要进一步调查。
前天,海盐警方通报了这一事件的具体细节,很多读者看到嫌犯梁某所使用的射钉枪后,仍然觉得有些疑惑,这种外形极其类似的器械到底是从哪里来的?它的威力有多大?对这样一种危险的器械,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应的监管措施?
射钉枪是一种建筑装修时用来钉钉子的工具,目前,市面上的射钉枪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,一种以气体为动力驱动,而气体的来源则是靠电力驱动的压缩泵。这种射钉枪使用起来更便捷,可以连发。但动力有限,仅能够正常的使用较小的排钉,类似于订书针。它射出的钉,直径大多在1毫米左右,仅能钉在木板上。价格较高,一般在2000元左右。这种射钉枪我们大家常常在家庭装修中使用到。
另一种就是梁某所使用的射钉枪,它以火药驱动,外形和工作原理都跟普通的类似,可以射出直径约5毫米的钢钉,但打一发就得换一发空包弹,而且必须两手一前一后同时操作,威力较大。价格相对较便宜,大约三四百元一支。这种射钉枪通常用于建筑工程中使用。
据梁某向警方交代,他贴身携带的“射钉枪”是托朋友在网上购买的。记者在网上也搜索了一圈,发现这类“射钉枪”比比皆是,价格从200元~400元不等,而发射用的空包弹大约6、7元一枚。事发当天,民警在地上找到了空弹壳,而受伤的徐某左手臂伤口还留有灼伤的痕迹。民警解释说,空包弹就没有弹头的子弹,发射后弹出的弹壳很烫,徐某的左臂可能是被弹壳灼伤了。
梁某所使用的射钉枪是一种强有力且危险的工具,据资料显示,射钉在飞离钉管时具备极高的速度(大约500米/秒)和动能。
虽然每种射钉枪都有严格的保险装置,但每年还是有不少装修工人意外射出射钉,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事件发生。而因为改装射钉枪打鸟擦枪走火造成伤亡,或者故意射击致使人伤亡的案例,全国各地也屡有发生。
改造后的射钉枪究竟威力有多大?去年9月,昆明警方查获了一起改装射钉枪的案件,改装好的射钉枪在10米外就能射穿普通门板,而且整个改装工作只需要10分种。据昆明警方透露,射钉枪改造前的射程在5至10米左右;改造后威力则更大,射程能够达到20米。以杀伤力论,改造前或改造后同样具有较大的杀伤力,尤其是改造之后,其威力更大。
“梁某使用的射钉枪正在鉴定中,具体的杀伤力还难以估量。”不过,海盐警方明确说,改装射钉枪改变用途的行为可能会涉嫌非法制造罪。
虽然射钉枪具有相当大的杀伤力,但目前法律上对它的使用并没有明文限制,事实上,很多时候它被认为是一种劳动工具。
海盐警方向记者表示,按照法律和法规,射钉枪不属于管制器械,所以警方目前并没有实质监管,“就像菜刀一样,拿来切菜是工具,但砍人就是犯罪了,虽然它不属于管制类器械,但也不能用于违法犯罪行为。”
钱江晚报调查发现,由于对射钉枪的界定不清晰,在监管上也显得模糊不清,使得射钉枪在市场上很容易获得并且改装。在各地,使用射钉枪实施犯罪的案例不少。
昆明警方在破获利用射钉枪制造的案件之后,也曾表示,为防止不法分子购买后进行改装成从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警方要求对购买射钉器的人进行实名登记。